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医政科(基层卫生、干部保健科)
研究指导医疗机构改革,拟定医疗机构的发展规划、管理规定和服务标准,组织指导分级评审;实施医务人员执业标准和从业许可证制度;实施医务人员服务规范;对医疗机构的医疗质量和服务质量进行监督;依法监督管理血站、单采血浆站的采供血及临床用血质量;协助地方人民政府和有关部门对重大人员伤亡事件组织紧急救护;研究拟定农村卫生、社区卫生服务的发展规划和服务标准,指导初级卫生保健规划的实施;研究城市基层卫生服务体系的改革;负责市保健委员会确定的保健对象的医疗保健工作,制定干部保健规划,协调指导干部保健工作。协助有关部门做好本系统计划生育综合治理和技术指导。 |